华商报:一线警察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什么时候停止射击?
石子坚:什么时候可以开枪、又如何开枪?美国的做法是只有一句话的法律标准,非常清楚,可操作性也非常强,有利于一线警察掌握,即当警察或他人正在面临可能危及生命或严重伤害的不法攻击行为时,警察可以开枪。
具体说,是否开枪,首先强调正在面临,至于侵害的目的或使用的武器都不重要。实际上,警察在一瞬间根本无法判断是暴力事件还是恐怖袭击。美国法律不要求警察在一瞬间去判断这个性质,只要估算这个状态和结果,原则即开枪以停止暴力犯罪为目的。
其次,可能危及生命或严重伤害,即攻击行为可能达到这个程度才能开枪,否则,就应使用其他非致命强制力制服歹徒。在不应开枪的情况下开枪击中非致命部位属于使用了致命武力,属于使用强制力过当。
第三,可以开枪,即不是必须开枪,开枪只是万不得已的最后手段。警察开枪还要做到合理、必要,并将武力降至最低限度。
另外,警察开枪应以制止暴力侵害为限,一旦暴力降级就必须停止射击,对已经终止犯罪者不能继续射击。
用枪培训
专业实战培训 避免训练与实战脱节
华商报:昆明暴恐事件中,当时有警察鸣枪警告,但全部子弹打完也没有震慑住歹徒,警察反被砍伤。在国外公共安全预警机制上有哪些经验教训?
石子坚:除了实体的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的约束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警察用枪的专业培训。美国警察培训非常注重实战对抗,对警察的预警培训与危机处理同步,培养危机环境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瞄准活人,不强调一枪命中眉心,而注重快速拔枪、首发命中、一发制敌,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和危机处理能力。
而反观昆明火车站暴恐事件、新疆7·5事件等,都是典型的需要警察快速反应的公共安全事件,目前国内对于警察培训的科目、方法与实战脱节,所学非所用的训练模式是需要反思的。现有的用枪培训注重比环数的体育竞技射击,但突发暴力冲突中,对抗性非常强,没有压力和危机感的训练遇到实战环境就很难适应。
华商报:在面对暴力冲突等紧急状况时,一个警察的压力可能是最大的。警察开枪最大的顾虑来自于哪里?
石子坚:造成警察在处理紧急状况时的犹豫和压力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法律不明确、不到位,灰色地带、盲区太多等,都可能使警察无所适从。一个警察在处理紧急暴力冲突时,可能一瞬间制约他开枪的是不知道此时开枪后果是什么。有了法律对用枪规范强有力的支持,警察开枪后即使走到任何一个法院、面对任何一个陪审团,都可以说有理有据,因为他面对的是一个标准,这就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
中国警界针对警察开枪标准罗列了十余种现象,比如杀人放火、爆炸等等,但对开枪的标准和目的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一是法律规范模棱两可,另一个是紧急情况下不好操作,鸣枪示警、打非致命部位等做法,给暴徒中枪后继续袭击留下漏洞。因此中国目前对警用枪支立法是当务之急。
警权制约
过度使用武力 警局和警校都可能被追诉
华商报:开完枪以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也可能只是震慑。在开枪后有哪些程序来制约执法者?有没有因为警察开枪或者语言不通而误判的案例?
石子坚:在美国,执法者因公务行为而被起诉、站上被告席受审已经司空见惯。如果不属于警员个人过错,那么警察局、甚至是培训警员的警校都可能承担必要的法律和赔偿责任。一旦遇到这类案件,警察局胜诉的机会并不大,不仅当事人会穷追不舍,而且还有律师不断地推波助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