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反垄断法》执法机构的处罚建议权
《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行为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处罚建议权,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但反垄断执法机构如何运用权力来鉴别认定对市场竞争进行排除和限制的违法行政行为需要明确。在界定限制竞争后果时,建议应根据受惠方与受害方(即获得行政庇护的行业企业与受到排挤的行业企业)之间的损益关系进行确定。对限制竞争后果的消除方式应以撤销行政规定为主。
四、结束语
《反垄断法》的颁布,为规制行政垄断提供了明确的界限和可行的手段,但是,《反垄断法》实施的任务相当繁重。要有效实施这一法律,尚需建立一系列配套的制度。笔者认为,有两个方面是需要加强的:一是对于政府行政行为的事前检查审议制度,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运用竞争法原则作为工具,对政府文件和产业政策等进行审查的经验值得借鉴;另一个就是竞争文化的建设与普及,努力培育政府和企业公平竞争的理念,消除经济特权。如果缺失对行政垄断加以约束和制裁的社会文化认同,行政性垄断的规制是不会有效的。
进口车商反垄断案例:
汽车反垄断山雨欲来 进口车企扎堆降价
这个夏天,对于进口车市场来说,有些不同寻常。根据以往经验,4月车展前后,汽车的销售折扣会达到一年当中的顶峰。然而,这都已经到了8月份,价格跳水却此起彼伏,其中还包括大切诺基在内的销售长青车型。原因很简单,这不是促销,而更像是避祸。因为眼瞅着,反垄断处罚的大棒,就要砸下来了。
据权威人士消息,这一轮调查即将进入实质处罚阶段。目前,奥迪与克莱斯勒都已经被认定存在垄断行为,这意味着汽车反垄断第一枪,对准的将很有可能就是这二位。进口车商的垄断行为都包括什么?不远处的这张罚单上的数字又可能有多大呢?
以往提及进口车,大伙儿的第一反应就是一个字儿贵;而提到进口车的贵,人们的反应还是一个字儿税。但进口关税到底是不是进口车价格高企的全部原因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据测算,一辆排量在2.5左右的家用进口车,税费占清关价格的60%;而排量在4.0以上的油老虎,税费占清关价格的140%。高则高矣,但比起最终销售价格,却仍是缺乏想象力。比如一辆路虎3.0汽油版揽胜,税后总价合计为95万元,但此前的实际销售价却高达170万,还不算十有八九伴随的加价。
那么中间的差价究竟进了谁的荷包呢?也许您会指着4S店富丽堂皇的大门说,是经销商!而事实是,你又错了。一位已经离职的某进口车品牌经销商高管表示,4S店的日子,一点儿都不好过。仅凭汽车销售,利润空间经常不足10%。
离职高管:就像批发零售一样,你批发的时候肯定会便宜,肯定会折扣,我个人知道的应该就是10%,甚至10%都不到,他怎么卖,就是我不会赔钱卖车,是吧?经销商靠什么挣钱呢?实际上经销商靠的这个卖车时候匹配的这个车的保险,还有的未来的保养、维修什么这些收入才能做到收入平衡。
只给经销商预留极低的利润空间,从根本上杜绝了经销环节的价格竞争,限定了整车销售的价格。而据权威人士介绍,目前发改委调查发现的进口汽车厂商的垄断行为,除了限定整车价格,还有限定4S店的零配件价格和保养价格。在《反垄断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看来,4S店工时费的统一定价,就是一种典型的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