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万招待费谁吃了,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3)

今日资讯2018-10-27李一老师



  二是生产经营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确定。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做好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大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纳税调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发生额×40%,即企业已在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40%部分。例如:某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5亿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0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250万元(50000万元×5‰),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部分是180万元(300×60%),由于250>180,所以,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300×40%)。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小于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纳税调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业务招待费发生额×40%,即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超过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差额与企业已在管理费用中实际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40%部分之和。例如:某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3亿元,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0万元,则该企业2012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万元(30000万元×5‰),业务招待费发生额60%的部分是180万元(300×60%),由于150<180,所以,该企业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180-150+3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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