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管打死瓜农宣判
新华网长沙5月13日电 (记者陈文广)记者13日从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将于本月15日公开宣判。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定于2016年5月15日上午9时在第三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2013年12月27日,湖南永兴县法院对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等四人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四被告人不服,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1月14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于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
在二审庭审中,合议庭重点围绕案件经过、被害人邓正加死亡原因、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廖卫昌等四人是否持秤砣或秤杆打击被害人、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廖卫昌等四人投案情节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制网讯 据新华社中国网事消息,15日上午9时,备受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审理后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