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曾建军等5名被告人听从刘维的指使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周政因琐事与刘汉、刘维素有积怨。1998年,刘维带曾建军在广汉市赌博游戏机厅收取保护费,因争夺势力范围再次与周政发生冲突。为排挤对手,刘维指使曾建军干掉周政。曾建军邀约曾建、张伟、闵杰、李君国共谋杀掉周政。曾建军安排,由李君国负责提供周政行踪,闵杰负责开车,曾建和张伟负责枪杀周政,曾建军并将刘维提供的两支滑膛枪交给张伟、曾建用于作案。
曾建军及其辩护人辩称,杀害周政并非曾建军提议,他是为朋友帮忙,曾建军在该案中是上传下达者。张伟的辩护人辩称,张伟只是小卒,不应认定为主犯。曾建及其辩护人辩称,曾建当时并未开枪。闵杰及其辩护人辩称,他是临时参与作案,属从犯。
公诉人指出,周政被害案中,曾建军是直接指使者,张伟和曾建是直接实施者,其3人都是主犯。
另据指控,2000年以来,曾建军先后非法持有2支五六式冲锋枪、1支自制仿六四式手枪和3枚手榴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告人曾建军听从刘维的指使,通过威胁或暴力手段,在赌博游戏厅强行收取保护费,迫使他人无法参与正常的投标行为,妨碍加油站的正常经营,其行为还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和寻衅滋事罪。
曾建军的辩护人辩称,曾建军并未参加招投标,不具备串通投标罪的主体身份,其行为不构成串通投标罪。对曾建军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无异议。
公诉人指出,证据表明,受刘维指使,曾建军打电话给竞标人,告知对方刘维要参与竞标,是威慑行为,系刘维串通投标罪的共犯。
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张伟多次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对此事实,张伟及其辩护人无异议。
在作最后陈述时,曾建军不置一词,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悔罪,对受害人家属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愿意赔偿受害人周政亲属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被告人闵杰还当庭提交了悔罪书。
旷晓燕刘光辉刘淼案法庭审理结束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2日12时半,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嘉鱼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旷晓燕、刘光辉、刘淼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经营罪、赌博罪、窝藏罪一案庭审结束。3名被告人当庭对自己所犯罪行予以忏悔,表示今后将好好做人,请求人民法院宽大处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刘汉的前妻杨某与素质拓展班的同学林某产生暧昧并为刘汉察觉。刘汉欲教训林某,刘维得知后因自己身处外地便打电话给被告人旷晓燕,让他派人前往。旷晓燕随即吩咐两名手下随刘汉约见林某。刘汉逼迫林某下跪认错并对其进行殴打,旷的手下亦持刀朝林某的臀部及手臂刺扎数刀。
旷晓燕对上述指控提出异议,辩称殴打林某一事发生在10年前,他曾吩咐手下不要带凶器,且无医院病历资料等证明林某的伤情。公诉人指出,林某、杨某及旷的手下的证词相互印证,足以证实旷晓燕的手下将林某刺伤,旷晓燕理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