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查明的一个事实是,在任启彦被派往宿迁市学习的当年年底,史居平安排任启彦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调解处理,而史居平与涉案人员存在经济往来。
次年,任启彦任秦州区石马坪派出所所长。
白勇强同样步入了升职之路。2012年12月,白勇强被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任命为县公安机关督察长。
史居平的辩护律师、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勇近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一审宣判后,史居平没有上诉。也就是说,该判决已于今年2月初生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显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不过,史居平一案的判决对白勇强、任启彦的仕途并没有产生影响。
转折发生在今年9月。据新华社报道,张家川一名中学生网上发帖造谣被刑拘(9月22日,有关部门撤销刑事案件,对其行政拘留7日)。有网友意外发现,该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上述判决中被认定为行贿。
遭到网友及媒体的质疑之后,9月23日23时许,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9月23日,张家川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根据市纪委建议,决定停止白勇强担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天水市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近日已有不少媒体来电询问此事。新华网则援引张家川县委方面的消息称,白勇强停职与史居平案有关。
暂未走上舆论风口浪尖的任启彦,目前依旧任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副局长。
事实上,除了白勇强、任启彦之外,史居平曾任职的秦州区另有4名警务人员对其行贿。他们是: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天水湖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王举纲、石马坪派出所教导员武剑锋、看守所所长刘顺祥及皂角派出所所长马引吉。
判决书载明,马引吉、王举纲、武剑锋、刘顺祥的行贿数额分别为9000元、1.9万元、1.8万元和2万元。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6起事实,有的行贿人已证明送钱时有明确的调整、提拔的请托事项,史居平也供述部分行贿人有明确的请托事项,至于史居平是否因为接受请托而利用职务之便实际为他们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罪的构成。
对此,不少网友仍有不解:受贿人已被查处,行贿人是否应被追责?部分有行贿记录的官员,为何仍然可以任职至今?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闫尔宝认为,如果行贿人行为构成行贿罪的要件,应按照刑法进行处罚,目前,当事官员被停职接受调查,说明追责程序正在启动。调查清楚之后,才会有最后的结果。
闫尔宝推测,时隔8个月才开始追责,既可能是因为存在某些个人因素的主观干扰,也可能是相关部门追责程序设计得较为缓慢。如果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形成了及时互通信息的机制,就可以彼此间相互协调,对案件处理得更快一些,以减少案外因素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行贿人未被追责的现象多次为法律人士诟病。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曾表示,有关部门为了取证的方便,往往会让行贿者充当污点证人,这在一定上削弱了对于行贿者的量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