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察枪杀孕妇现场
据央视新闻微博报道,今天,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平称会上诉。去年10月28日民警胡平酒后持枪将夫妇吴英、蔡世勇击伤,怀孕数月的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
2月13日,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的两名民警在大鹏镇调查案件,19时许到该镇兄弟酒家吃饭喝酒,22时许在返回平南县城途中,被告人胡平因醉酒下车闯入老牌螺蛳粉店,持枪将店主吴英、蔡世勇夫妇击伤,怀孕的吴英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平身为警务人员开枪射击他人,致1人死亡、1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受害人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认为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请求法院依法从严判处,同时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胡平经济赔偿123万余元。
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平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只因米粉店不卖奶茶,遂拔枪打死已怀有身孕的女店主,其丈夫中枪侥幸未死。
案件发生后,涉案民警胡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6名有关责任人被停职调查。据中央政法委2016年2月11日通报,平南县原副县长、公安局长周贤,公安局原政委李坚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件过程
【庭审现场】故意杀人过失杀人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件过程经过
案件发生后,警察枪杀孕妇被公众广为关注,当地多名官员受处分。
昨日庭审现场,吴英的父母委托律师提起了总额共计123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公诉机关认为,胡平身为警务人员酒后持枪杀人,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建议从重处罚。
被告人胡平的辩护律师承认胡平的犯罪事实,但提出胡平疑似米酒中毒影响神经意识,建议以过失杀人致死或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轻处罚。
记者在庭审现场得知,有关方面第二天早上7点多从胡平体内提取血样,检测发现胡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109mg/100ml,属于醉酒。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的鉴定则排除了被告人胡平患有精神病的可能,案发时属单纯醉酒。司法鉴定结论认为,胡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