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52岁公职人员与少女开房,攸县公职人员与初中生开房(2)

今日资讯2018-10-26才子老师

  此外,在两名年轻女孩面前,这位中年男子还以爷爷自居。

  女孩确认张某是攸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

  核对了攸县森林公安局阳光栏上的照片后,小梅和小丽确认,这位副科级侦查员张某百分之百正是买东西给她们吃,并要求她们一起过夜的中年男子。此外,通过攸县森林公安局内部通讯录,小梅还确认,张某登记的尾数为789的手机号码正是经常约她们出去的号码。

  1月底的某天下午3点多,张某又打电话给小梅,要她去一家叫做仙境观澜的酒店,房间已经开好了,自己晚一些会过去。小梅先住进了499号房间,一起入住酒店的还有两位未成年女孩,都是张某约过去的。

一直到晚上7点多,张某才驾车到了酒店。小梅说,这次张某是去谈分手的,张提出,拿些钱给女孩,以后就不来往了。

  随后,攸县城关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张某抓获。警方表示,他们对此事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目前还在调查取证阶段。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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