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乐燕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她没有提起上诉。
探访
在那次庭审中,乐燕已经有三个多月身孕。因此,她被判无期徒刑,这是对有身孕的她所适用的最高刑罚。
乐燕案件的审判长,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周侃。案件宣判后,周侃曾三次探望乐燕,跟她沟通交流。2016年1月9日下午, 现代快报记者跟随周侃,再次来到乐燕监外执行的地方。
她请求把房间布置得像家一样
叔叔,我听你的话,现在烟也很少抽了
她请求把房间布置得像家一样
这里既安静又隐蔽。刚看到周侃走进房间,乐燕就要站起来,热情地招呼:叔叔!随后,她连忙拿来热水瓶,帮大家倒水。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睡衣,外面套一件黑色外套,戴了一副黑框眼镜。
和出庭时相比,乐燕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人胖了许多,脸色也好看了许多。孩子在动。乐燕摸着肚子说,他马上就要出来了。
不过,这个孩子将来去向何处,还不是由乐燕说了算。根据法律规定,乐燕的父母也有监护权,相关部门也要征求他们的意见。另外,乐燕之前的同居男友,因为没有和她结婚,跟她肚子里的孩子也没有血缘关系,因此,不会把孩子给他照顾。
安排完孩子,乐燕唯一的要求,就是将来能在南京服刑,如果安排我到外地,我傻,我可能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