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道歉10年未删案底 谁来为少年10年冤屈买单详情(2)

今日资讯2018-10-26王华老师

四年,好端端的孩子,怎么就抢了劫?夏家人急忙赶到出具判决书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问究竟。夏年母亲唐女士:我们带着儿子到法院去,我儿子是个残疾人,个子好矮。法院的人一看到他就讲,错了,犯抢劫罪的不是他。
法院道歉10年未删案底 谁来为少年10年冤屈买单(详情)   唐女士说,夏年年幼时因病残疾,身高大约1米5左右,而抢劫犯登记信息是1米7,再加上住址、生日、身份证号以及家长姓名等信息也完全不同,蜀山区法院和公安分局当即就表示要更正解决,并进行了口头道歉。   唐女士:当时就保证给我们改正,那我们也就以为没事了。   而事情却远没有这么简单,四年后的一天,唐女士又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哪知道到07年年底,派出所又找到我们,蜀山法院给他一个文书,说这都属于当时有案底的人,问他现在的情况,要管控。我们发现当年03年的错误没改掉,我们这次就是找法院,找公安分局,叫他一定要给我们搞清楚。到后来,他们给我们一个改定裁证书,法院还给了一份致歉信,保证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全部改正,对我儿子以后绝对没有影响。
法院道歉10年未删案底 谁来为少年10年冤屈买单(详情)   在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中显示将夏年的生日和户籍信息,更换为被告人夏年的相关信息。蜀山区法院随后在向夏家的《说明并予郑重道歉》信中表示:…刑事判决书错误认定被告人夏年的住址…今年,对重点人口梳理时,又误将涉案夏年的户口误录…对此,我们表示道歉…现…无论是纸质及电子档案部分,均已全部改正,不会再发生上述错误。同时,负责审理被告人夏年抢劫案的审判员杜卫根,也向夏家致道歉信。   拿着蜀山区法院出具的这些印着红头纸,盖着公章的材料,唐女士说,一家人心里总算踏实了。没想到,相同的噩梦在今年再次上演:今年我们因为搬家,搬到另一个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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