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妈妈曹海丽家庭背景老公资料照片 假证妈妈曹海丽受审(2)

今日资讯2018-10-26李一老师

  据曹海丽的辩护意见书,认为曹海丽购买证件及印章行为于法不合、于情可原。辩护人认为,虽然其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因事出有因,值得同情和原谅。   公诉人表示,三被告人行为有社会危害性,打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鉴于认罪态度比较好,对三位被告人应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其中,建议判曹海丽6个月到9个月,缓刑一年。   庭审最后,法官表示,曹海丽是为了让儿子获得教育,是正当的合法的权利,但是行使合法权利,应该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而非通过违法行为来获得。   该案未当庭宣判。
对话 来京工作多年没办暂住证   新京报:为什么要办假暂住证?   曹海丽丈夫:孩子要在这上学,我们的暂住证要至少六个月的。我们一直在这工作,但暂住证没办。我们来北京3、4年了,以前也办过暂住证,后来用不着就没再办。   新京报:对外地孩子在京上学要这些繁杂手续有什么想法吗?   曹海丽丈夫:说白了作为老百姓,我们什么也想不到,就想把这事儿了了,就没有太大压力了,现在出事,她(曹海丽)就跟傻子一样。从9月份孩子回老家上学到现在,一直没见到孩子,她心里一直不好过。   新京报:以后孩子会回北京上学吗?   曹海丽丈夫:对将来目前没考虑。  追访 借读五证要求严格   曹海丽说,为了无监护条件证明,今年5月,她向单位请假,回老家开了一张证明,是写在稿纸上盖了公章,但拿到北京后,被回龙观街道告知格式不合格。同时,暂住证也是刚办的,不满6个月,这让她决定办假证。出事后,孩子已返回老家上学,由患病的老人照顾。   负责办理曹海丽儿子借读证明的为回龙观镇政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主任在作证中称,该办公室主要负责外地在本地居住的新生入学问题。非京籍在回龙观居住的适龄入学儿童,一般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至少有一人在回龙观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持有暂住证明。   该负责人称,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办理借读证明批准需要5证:1,家长的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在本辖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5,全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无监护条件证明,原则上是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乡镇办公室、街道计生办等下属科室盖章出具。暂住证需要在京时间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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