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军在对抗日根据地血腥“扫荡”中,推行野蛮的“三光”政策,犯下了累累血债。据统计,从1937年—1945年,仅晋绥、晋察冀、冀热辽、晋冀鲁豫、山东、苏皖、中原7个抗日根据地,中国军民就被日军杀害318万人。
令人发指的细菌战、化学战
在侵华战争中,日本公然违背国际法,在中国研制和使用细菌武器,进行细菌战,大量残杀中国人民。臭名昭著的“第731部队”、“第100部队”等细菌战部队,总人数达2万余人。他们还对实验对象进行活人解剖。每年用于试验的人达400—600人。据不完全统计,从1939年—1945年8月,“731部队”至少残害了3000多人。
从1940年下半年开始,侵华日军开始大量使用细菌武器,如感染力强、传染迅速、杀伤力大的霍乱、伤寒、鼠疫、炭疽病等菌种,以及白喉、痢疾等细菌。日军进行细菌战的区域遍及华北、华中及重庆等广大地区,残杀中国军人和无辜居民数十万人。
除使用细菌武器外,日本还从侵华战争一开始,就使用化学武器。日军还在中国居民区施放毒气,并在水井和河水中投毒。据不完全统计,日军在侵华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2000多次,地点遍及中国的18个省区,给中国军民造成9万余人的伤亡。日本投降时,尚有200余万发毒气弹遗弃在中国各地,给当地居民留下严重的伤害和隐患。
不择手段的经济掠夺经济掠夺是日本进行侵略战争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是日本“以战养战”的主要内容。
日本对中国的经济掠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征粮食和原料,供给前线日军或运回日本。在中国东北,日本强制购销粮食,强迫农民将生产的大部分粮食按伪政府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交售。在关内,日军变相抢掠军粮。1939年,日本仅从华中就运走大米7亿升,1940年则增至9亿升以上。此外,日本还大肆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
二是垄断工农业、交通和贸易等,进行资本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