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后,海再文一伙开始向府城发展,他们结识了当地的一些小老板,由这些老板给他们提供吃住,他们则充当打手,帮忙看赌场,触角还涉及了工程的承包。在此过程,他们也树立了一些“敌人”,于是,他们买枪防身。为获取经济利益,他们抢劫捞沙船,自己开设赌场,同时也结交了公安机关中的败类。
1995年以后,海府地区的黑道,无人敢与海再文斗争。三年中,他们的团伙发展壮大到30多人。
摘掉黑帮“保护伞”
海再文案件侦查之初,因为该团伙与一些腐败公安民警纠葛在一起,案件调查遇上了一定障碍。在李庆章被枪杀后,琼山市公安局指定府城公安分局刑警队长廖之贵,负责侦办此案和追捕海再文。廖之贵不尽责任查办此案,追捕凶犯,而且丢失部分证据,使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侦结此案,造成海再文未能及时追诉。这些情况反映了有人在充当海再文团伙的“庇护伞”。
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省纪委、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等组成工作组,到琼山查办公安机关某些人在办案中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廖之贵等腐败民警被查处。
整顿排除了侦查中的干扰。2002年4月15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正式介入该案。
卷宗从18本增至44本
负责该案的4名检察员加班加点,在审阅公安机关的侦查材料时,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发现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没有反映海再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如何发展起来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及时地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办案人员从一两名犯罪嫌疑人的交待中发现海再文等为了称霸一方,霸占罗王溪、实施海上抢劫,大量积累钱财的犯罪事实。他们决定将海再文案件办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铁案。办案人员将他们的143条、1万多字的引导侦查意见装订成册,交给公安机关。公安厅对此高度重视,成立“5.8”专案组,并重新制订方案。专案组中的侦查小组,根据检察机关建议的海再文等从事的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专案组还对所有涉案人员逐个审讯,重点在于让他们交待该团伙从小发展到大,直至演变成黑社会组织的过程。
在公诉小组的密切配合下,侦查人员补充收集了大量证据,案件材料由原来的18卷增至44卷。尤其是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上,不仅查清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形成过程,还查清了海再文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