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张某怀孕,她以腹中胎儿作要挟,要求与李某结婚。李某不同意,张某扬言要将双方的事情公之于众。李某无奈,便到湖南省某法院起诉与妻子离婚。2008年3月4日,在法院离婚判决生效之前,李某迫于张某压力,与张某登记结婚。
岂知老公人外有人
张某与李某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然而,随着孩子的出生,李某对张某逐渐冷淡,且经常夜不归宿,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不久,张某发现李某手机里有暧昧短信。经调查发现,李某背着张某与程姓、刘姓两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且刘姓女子已怀孕3个多月。
张某气愤之余,一纸刑事诉状将李某告上广州某区法院,指控李某与刘某重婚。而李某也因为受不了张某婚后无理取闹,干涉自己自由,以婚姻关系破裂为由,向从化市法院起诉与张某离婚。
小三婚姻被判无效
从化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某在与前妻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时,又与张某登记结婚,存在重婚事实,李某与张某的婚姻可能是无效婚姻。而一旦查证李某与张某婚姻无效,则张某指控李某与刘某重婚的罪名便不成立。从化市法院遂函告广州某区法院暂停李某刑事重婚案件的审理,待从化市法院民事判决后再恢复审理。经从化市法院调取湖南某法院判决书,证实张某与李某的结婚登记日期为2008年3月4日,该日期在李某与前妻离婚判决生效之前,李某显然存在与张某的重婚事实。因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宣告张某与李某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