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挖掘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体系
旅游企业在开发和挖掘当地旅游资源时,应该紧扣市场的需求,做到多种产品共同开发的原则,丰富旅游产品体系。一方面,应继续开拓观光旅游产品,通过深层次开发和总体包装,使一般观光产品向组合型观光产品发展。另一方面应大力生产非观光旅游产品,保健、探险等专项或主题型旅游产品,使旅游产品结构多元化。旅游产品的多元化是提升地区旅游竞争力的最有利法宝。
3、延伸旅游景区的产业价值链,实现旅游景区价值增值
以大旅游思想为指导,借助于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极强的关联性特点,把旅游资源和其他产业如文化产业进行深度融合,延伸旅游产业价值链。以本景区经营核心为出发点,通过挖掘整合地区旅游总资源、构建完善的配套设施,以此走出盲目涨价的误区。
4、寻求有力的社会支持,为旅游的开发提供后备保障
社会上有力的支持是旅游资源得到充分开发的后备保障。一方面应积极寻求政府的政策扶持,这可以为景区的管理提供较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积极获得社会各类基金、企业的赞助或帮助,这有利于资金渠道的拓宽。通过寻求社会力量的有效支持,有利于增强景区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监管体系
1、转变景区的经营管理模式,完善相关体制
从政府角度来看,改变门票盲目涨价现象的重中之重是转变景区的经营管理模式。在管理体制上,将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开,从政府专营、政府与企业合作逐步转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实现旅游景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同时为把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行动中,各主管部门应相互合作,相会协调,真正发挥其职能。
2、完善法规,使门票定价有章可循
完善的政策管理条例可以使得门票定价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政府相关部门只有健全科学合理的政策管理条例,才能真正管理好盲目涨价的行为。一方面在门票具体的价格制定上制定严格的流程和标准,另一方面也应该加强旅游执法的力度,净化旅游市场的环境,对市场上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
3、明确监管体制,完善听证会制度
价格听证会是公共决策民主化的一中体现。要把这一制度真正的落实下去,不能停留在表面“装样子”。一方面加强法律监督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应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真正使价格听证会透明化。只有票价制定过程做到规范性、透明性才能彻底整治盲目涨价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政治工作的通知,限制一年之内景区门票不得涨价,那么现在是什么现象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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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相关部委将从今年9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要求景区的涨价频率不低于三年,这也就是说,在未来的一年内,即便有景区距离上次调价满三年了,根据国家规定也是不得涨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