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童被继母殴打续,继母承诺不再打孩子了(2)

今日新闻2018-10-29王新老师



  罗村街道妇联副主席李承玫解释,小娟日后可能还需继母来照顾。因此,工作人员试图让她认识到教育孩子就要打是错误观念。

  李承玫表示,今后他们将不定期去小娟家抽查,尽可能避免小娟再遭家暴,必要时给予心理辅导。

  记者手记3岁女童被继母殴打续,继母承诺不再打孩子了!
 邻居知道小娟被打为何不制止?

  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暂时不想去起诉她。只要孩子伤能好,我马上和她离婚,省得孩子以后再遭毒打。小娟的爸爸无奈地摇头。他自称对这个妻子已经失望至极,即使不起诉,缘分也尽了。

  在记者采访中,对于邓某殴打继女时的情况,多位知情邻居欲言又止。在他们看来,孩子是别人的,别人打孩子与自己无关。不该管,也管不得。

  一广西籍女邻居称,其实事发当晚,她听到了小娟被打时的哭叫声,但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她并未出面制止。

  妇联工作人员认为,对做错事小孩的惩罚要适度,家长一时不慎导致孩子受轻伤或以上伤情,可能被刑事处罚。此次小娟挨打险些送命,如果有人及时制止,完全可以避免。

  因此,如果市民发现有小孩遭受家暴,而自己不方便制止,可第一时间报警,或向当地妇联汇报,避免家暴升级,也避免惨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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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3年六年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中,84.79%的案件是父母施暴,其中亲生父母施暴占74.75%,继父母或养父母施暴的占10.04%。所有案件中父母单方施暴的案件更为常见,占76.47%。这些案件反映出,父母并没有将未成年人当成享有平等权利的人来对待,往往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随便处置。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也一再提醒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遏制家长对子女的暴力行为,需要教育和法律共同发力。

  2016年11月25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今年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征求意见稿和草案均有这样的表述: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本法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

  至此,我们常说的家庭暴力有了明确的法律界定,明确了家庭暴力与家庭成员所指。

  明确家庭暴力概念,需要明确这样几个问题:家庭暴力实施的主体是谁、家庭成员包括哪些人、是否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侵害以及程度是怎样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家庭成员,其实都有实施家暴的可能。例如,父母打骂孩子,不仅会对孩子造成身体侵害,而且还会造成精神侵害;反过来看,子女虐待或者打骂父母,也会给父母造成身体的和精神的侵害;丈夫打骂妻子,妻子打骂丈夫,其侵害对方身体和精神的实质都不会变;如果家庭中还有近亲亲属,那么近亲亲属也有可能成为家暴的实施者或被实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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