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骂哭内地游客小孩,内地小孩香港街头便溺事件(2)

今日新闻2018-10-29李天扬老师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缘由下,准许该儿童在任何街道、公众地方或公众看得见的地方大小便。依据该法例,康文署可对与犯事儿童同行的监护人或父母采取检控行动。初犯者可被判罚款5000元,再犯者可被判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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