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挖人器官,惨无人道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记者 刘奕湛 邹伟)记者4日从公安部获悉,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北京、河北、安徽、山东、河南、陕西等18个省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截至目前,共打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黑中介团伙2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其中非法行医人员18名;解救活体器官提供者127名,铲除移植器官黑窝点13处,有力地遏制了此类犯罪的发展蔓延。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的供需矛盾突出,受暴利驱使,不法分子乘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并形成犯罪网络,严重侵害了器官提供者的健康权益,加重了需要移植器官患者的经济负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和社会管理秩序。
2012年4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侦查发现一个在该市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黑中介犯罪团伙,该团伙与北京、山东、安徽、河南等地的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黑中介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涉及全国多个省、市的犯罪网络。
经艰苦细致摸排,公安机关查明,这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网络涉及全国18个省、市,黑中介团伙之间相互保持联系,共享犯罪信息,往往以虚假身份,通过互联网招募活体器官提供者,并对其进行集中封闭管理,然后在医院、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移植器官的患者,再安排提供者体检、与患者配型,最后联系医院进行活体器官移植手术,从中牟取暴利。
目前,公安机关正全力解救被集中封闭管理的器官提供者,对其进行妥善安置并开展说服教育,讲明非法器官移植的严重危害性。对其中已经实施手术、正在康复过程中的器官提供者,公安机关已协调卫生部门安排相关医院进行治疗、救助。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医疗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国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同时,积极推动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人体器官移植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拓展人体器官捐献来源渠道,推动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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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在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
本罪名为行为犯,不以损害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标准。对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进行收购人体器官、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应当纳入本罪的范畴。
鉴于涉及人体器官犯罪的形式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已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规定了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
量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