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酒驾被查自抽耳光,酒驾的附加代价

今日新闻2018-10-29三水老师

 近日,济南一公职人员高某涉嫌酒后驾驶,被历下交警查处。在意识到酒驾后果的严重性后,他竟然疯狂地抽自己耳光,并嚎啕大哭:离家就50米……
公务员酒驾被查自抽耳光,酒驾的附加代价

  7月30日晚上,一男子开车行驶至荆山东路时,民警通过酒精测试仪发现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据该男子介绍,他身上没带任何证件,晚上跟朋友一起吃了饭,朋友喝多了不能开车,我喝的较少,所以开着他的车送他回家。该男子称,他出于兄弟情义主动提出把几个喝多的朋友送回家,没想到快到家了却被查住。

  一交警介绍,该男子说,其实我也是政府部门的……哎呀,我从来不犯这种错!他说了没几句话突然疯狂地抽自己耳光,并嚎啕大哭:离家也就50 米…侥幸心理啊!。该男子将面临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原来,当晚高某和几个朋友聚会,他喝的最少,出于兄弟情义主动提出把几个喝多的朋友送回家。偏偏就是在这种侥幸、仗义的心理下,高某刚一上路就被查处了。除面临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外,高某还面临单位的行政处分。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公务员酒驾被查自抽耳光,酒驾的附加代价

 喝酒的人明明知道酒驾犯法为什么还屡禁不止你

  一是自以为没有醉。半斤不脸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是喝了酒,在遇上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显然已经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的亘古不变的真理。等出了车祸,悔之晚矣。

  二是自以为经验老到,车技高超。同样是山东省的一项数据表明:1年以下驾龄的很少酒后驾车,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5到20年的司机身上。岂不知,酒精入体之后,它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而事故却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

  三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也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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