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上亿美元资金通过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赌场被洗成现钱,存入涉案人在国外的账户。
●2001年5月,身为河南省政府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的程三昌,从香港不辞而别,携巨款1000多万元和情妇跑到新西兰定居。
●2001年初,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干部陈新,携带4000多万元公款,一共换了29个假身份证,辗转潜逃于越南、缅甸。
●1999年12月,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索取、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00多万元,案发后携妻仓皇出逃澳大利亚。
●1999年8月,云南省旅游集团公司董事长罗庆昌(副厅级),涉嫌挪用和贪污巨额公款,潜逃出境。
外逃贪官主要去向
外逃贪官的去向主要有三处:
一、泰国、缅甸、蒙古、马来西亚、俄罗斯等。
它们是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出逃人员的首选,但风险也较大。因为中国与邻国合作打击犯罪较为紧密,例如蒙古,和中国签订了引渡疑犯的双边协议。所以,这些地方往往成为贪官们再次转移的跳板。
二、非洲、拉美、东欧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
一些直接弄不到去西方大国证件的官员,索性龟缩在那里,过起了隐姓埋名、深居简出的生活;或者把那里作为临时跳板,伺机过渡。
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
这些是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的主要目的地。对于那些曾在国内拥有显赫地位的人来说,以上两种地方是他们不齿的。同时,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也相对容易接纳一个外来者。如加拿大,一旦夫妻中的一方入了加籍,另一方很容易拿到该国的绿卡。所以很多官员在出逃前,就将家人移民到这些国家,这也是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 各省部分外逃官员
广东省:失踪790名、外逃124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466名、自杀死亡74名。
河南省:失踪512名、外逃85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319名、自杀死亡145名。
福建省:失踪414名、外逃58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316名、自杀死亡72名。
辽宁省:失踪318名、外逃40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204名、自杀死亡112名。
江苏省:失踪316名、外逃22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17名、自杀死亡42名。
北京市:失踪112名、外逃44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97名、自杀死亡44名。
上海市:失踪187名、外逃354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27名、自杀死亡51名。
天津市:失踪60名、外逃18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45名、自杀死亡17名。
重庆市:失踪160名、外逃22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86名、自杀死亡27名。
河北省:失踪249名、外逃240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17名、自杀死亡70名。
山西省:失踪240名、外逃281名,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162名、自杀死亡102名。(据《世界经理人》)
蓝甫--原厦门市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