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颖就读的学校,一位值班老师说,张某今年春季开学已调离学校,对于事发经过学校并不了解。张某在该校任教一年多并无异常表现,小颖目前在学校正常上课,下一步学校准备对其进行心理干预辅导。
昨日,眉县公安部门表示,经过初步调查,教师张某诱奸学生一事属实,当事人目前已被刑拘。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具体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暂未对外公开案情。同时,眉县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县教育体育局亦成立了事件调查工作组,配合县纪委对涉案学校校长、镇教委专干和其他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实行责任追究。
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暄表示,《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有明确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规定只要明知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就构成奸淫幼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