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一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一是达标城市比例和达标天数增加。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241天,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60.5%提高到66.0%,达标城市数量由3个增加到8个。二是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74个重点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三是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降低。与2013年相比,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6%下降为5.6%,下降3.0个百分点。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三大重点区域仍是空气污染相对较重区域。京津冀区域13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1个城市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有8个城市排在前10位,区域内PM2.5年均浓度平均超标1.6倍以上。二是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传统的煤烟型污染、汽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O3污染也日益凸显。三是重污染天气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16年全国共发生两次(2月和10月)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的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重污染天气频发势头没有根本改善。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将认真总结一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验,深入贯彻《大气十条》,充分发挥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先行和引导作用,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做好空气质量排名和信息公开、加强预报预警工作,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