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安乐死可能对濒死的病人来讲是一种解脱,但是它带来的后果是无法预见的。在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人口数量庞大到可以相当于其他的某个洲的人口总和,人言可畏,口水可畏……安乐死的执行牵扯太多的因素,目前国内还没有人敢于吃这第一个螃蟹,没有哪个医生敢顶着巨大的道德、舆论压力去执行,即使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了也难说。
安乐死对于死者的亲属来说也难以被接受,毕竟病人有亲属,在一起生活几十年,感情非常深厚,说没就没了,太突然,对于死者的亲属来讲是一种难以适应的状态。死者可以告别痛苦,但是其亲属毕竟难以接受这个现实,心理上是一种对亲人的伤害和遗憾,这种伤害长时间难以消除。就算现在一些人老死或者病死,其亲人都很难接受,何况安乐死这种突然性的呢。
对于青少年来讲,安乐死不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青少年本身就不成熟,而我国青少年中患重病的人有很多,安乐死的合法化会间接造成很大一部分的患病青少年在没有经过慎重考虑的情况下仓促选择安乐死结束生命,在某种程度上,安乐死并不适合在中国合法化。尤其是现在的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普遍很差,老师、家长、学校、社会稍微给其施加一些压力,就产生类似离家出走、寻死觅活等不正常行为的发生。而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我国做的还很不够,这不仅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也有父母、学校、教师的教育不够有关。
因此,笔者认为,安乐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濒死的病人解除痛苦,但毕竟这不是积极的方法,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不利于青少年和人们的坚强性格的养成和面对挫折的人生观。
说实话,对于李燕的病情我是同情的,但是对于一个29岁的成年人面对生活挫折甚至折磨的精神面貌,我对她是失望的。我父亲只有一个肾脏,1999年的时候我上初三,那个时候根本体会不到人的死亡的意义。父亲被查处患有肾癌,肾脏被切除2/3,但是父亲在病中,依旧是笑逐颜开,即使面对可能造成死亡的威胁,他依旧坚强的走过来,他拿自己的生命和战争年代的年轻军人相比,并且给同病房的老病友做思想工作。最终,父亲痊愈,恢复程度良好,同病房一共8个同病病友,在父亲的思想工作努力下,有6个人健康出院,只有2个人因为早期的思想压力和怕死的原因,精神状态一天不如一天,最终死亡。后来父亲就告诉我,其实得病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战胜它的毅力和精神!有很多癌症患者其实都不是病死的,而是吓死的。
从那以后,我才体会的生命的可贵,我时常跟朋友开玩笑说:人一辈子不能预见未来,生命只有一次,我说不定哪天就突然死了,谁也无法预见,因此,生活的时候,就不要怕任何困难,要珍惜每一天,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安乐死,至少在目前,真的不适宜在中国合法化。
中国现状:
安乐死的问题在中国尚未正式讨论,但促使安乐死问题激化的那些先进的医疗技术,在中国已大量引进并推广。1988年7月5日,中华医学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上海医科大学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联合发起召开了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与会的各界代表一致认为,尽管中国在实际工作中,安乐死,特别是消极的安乐死几乎经常可以遇到(积极的安乐死,在中国已经公布至少7个案例,实际上大大超过此数),通常并不引起法律纠纷,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还不存在为安乐死立法的条件。讨论中出现的分歧意见与国外大体相同。
安乐死犹抱琵琶半遮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