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落马后的忏悔名言,忏悔也没用了(2)

今日新闻2018-10-28李天扬老师




原河南省西平县委书记王廷军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日前,王廷军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作现身说法时说,当初我送钱的人所谓的啥时候也不会说出去的承诺是靠不住的。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他曾在忏悔录称自己犯罪是由于组织未能及时提醒:我曾经有过美好向上的追求,也想做一个纯洁高尚的人,没想到如今却沦为一名罪孽深重的阶下囚。如果纪委、检察院能够定期不定期地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进行预防腐败、廉政警示谈话,我就可能不会犯罪,即使犯了也会有所收敛,不会发展到今天这种严重程度。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厅级)张绍仓,因涉嫌贪污受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一直沉默不语的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了长达4页的悔过书,他的这份悔过书竟大段抄袭自《检察日报》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为题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

湖北省黄冈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长,黄冈市总工会原主席操尚银(副厅级),近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并当庭悲痛地宣读了自己写的忏悔诗:忘其宗旨,触其法律,悔其自己,伤其亲人,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做其新人,以示后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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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内容大同小异的贪官忏悔书已渐成应用文体,不外是怀念着昔日风光,抱怨着官低俸薄,诿过于他人诱惑,祈求着组织原谅;反思时则一味谈世界观,未认错先自述功劳大,求饶时把洗心革面的老调反复重弹,字里行间却嗟叹着运气差,透露着不服气。

其实,这样的内容早已是老生常谈,王廷军现身说法的内容也概莫能外。再加上穿插其中的贫困家庭长大、忽视世界观改造这些耳熟能详的话语,俨然就是贪官忏悔书的规范版本,完全具备了所谓贪官忏悔七大理论、九大类型中所罗列的诸如本质不坏论、出身贫苦论、环境使然论等诸多因素。

《长江日报》评论员刘洪波说,贪官们即便丢掉了共产主义世界观,但无论是资本主义世界观,还是封建主义世界观,都没有公开鼓励贪污,都以贪污为耻。因此,对世界观一变就贪污的所谓忏悔,不能不存疑。

当一切都被揭穿以后,当一切犯罪证据都被司法机关掌握以后,贪官们已经没有反驳和逃避的后路,除了忏悔能够赚得几分同情以外,也再别无选择。这样的忏悔之所以廉价,是因为它不是真正的忏悔,而是事后忏悔,或者说,是一种不得不的忏悔,一种罪恶昭然若揭后的次优选择。

德国学者洛伊宁格尔曾经分析道:中国的传统是相信官员的道德良知,注重对官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而疏于对权力的监控制度的制定,因此权力被利益诱惑并收买的机会要比西方大得多。延展开来就是,腐败之所以滋生,不仅是个政治觉悟问题,也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
落马贪官的落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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