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禁用公款到高消费娱乐所场进行娱乐活动
国家公职人员不准用公款获取或收取馈赠的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和高消费娱乐场所的使用券;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节假日用公车外出旅游或用公款参加民间协会或社团自发组织的体育比赛、健身等活动;严禁到下属单位或基层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思想教育,使全体党员和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群众观念。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本规定。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本规定,加强专项检查监督,发现好的典型要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公款送礼吃喝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全市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聚焦四风问题,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持续有力的措施,深化作风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公款使用、严格控减公务支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厉行节约、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重点整治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公款送礼。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土特产;在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购物卡等节礼;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二)公款吃喝。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接受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各级机关部门之间相互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农家乐、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三)奢侈浪费。滥发补助、津贴,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和安排陪同、住宿、警卫和车辆;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