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报案中的一些细节,事后各方却呈现出不同说法。
祁阳县公安局向记者提供的案情通报中这样表述:1月18日10时许,受害人在其父母陪同下到祁阳县计生服务站,经查系怀孕。值班医生谭某,当即详细询问了受害人情况,得知其只有11岁,自称被村里一个老头强奸,谭某立即向我局110报警。
但李春生、王小英及思思本人均否认当时对谭说过被村里一个老头强奸,对这句话写进警方通报,他们认为是构陷。
在祁阳县计生站,记者联系上谭东方。她这样回忆当时过程:那天小女孩爸妈带她过来引产,我们科室一个医生接诊的,然后叫我去看。我们也没见过这么小的孩子怀孕,当时他爸妈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我就帮他们报了警。
当时,你有没有问过小女孩是怎么怀孕的?记者问。
我没有问过。
小女孩或她爸妈,有没有告诉你是被村里一个老人强奸的?
她没说,她爸妈也没有。
报警时怎么说的?
仅仅是说,现在有一个那么小的女孩怀孕了。
被老师强奸
需要在下面的讲述开始之前交代一下,事件主角思思,是一个感觉上多少有些智力障碍的女孩。包括她的家人、警方和小学老师也都这么认为。她的记忆模糊、多变、有时前后矛盾,但基本的思维和表述逻辑还是清晰的。
这也是后来警方到学校调查,发现许多信息混乱、矛盾的原因之一。
这个讲述版本,时间是6月8日,思思生下女儿满月后的第二天,她接受记者采访时的录音整理。李春生说,除对一些人名重新核过,情节与对警方口述大体一致。
思思说,第一次被强奸发生在去年6月。
是一天上午,当时读五年级的思思去学校上学,我去得比较晚,学校门口没什么人,汤某(该校老师)在门口,他拦到我,拉我到他的办公室。
思思描述,老师有40多岁,个子很高。当天脸红红的,可能喝了酒。是76班的语文老师,没有教过我。
办公室是单独的一个房间,里面有床,还有课桌,上面有书和粉笔。在办公室里,她说汤某给了她一杯水,就像淘米水一样,一次性杯子装的,喝完之后,她就慢慢失去知觉,直到快中午才醒来。
回想这一段,思思说她虽然昏迷,但下意识有感觉,他一脱掉我的衣服,我就有反应了。我能感觉到他对我做的事情。(有强奸吗?)有,他强奸我。
醒来之后,思思说汤某拿一把水果刀威胁她,还刮破她的手。他叫我别说出去,如果告诉了家人,就把我杀掉。
思思向记者展示她手背上的一道疤,位于左手大拇指和食指间,清晰可见,她称就是当时汤某所划。
而这一天只是开始。
思思说,第二天汤某又把她叫到办公室,再一次强奸了我。
从6月到7月的一个多月,思思说汤某曾和她有过十多次。除了在他办公室,有时她一个人在教室扫地,他进来后把门关上,做那个事。
除汤某外,思思说,还有另外两个老师也强奸过她,一个是74班的语文老师唐某,一个是72班隔壁班的语文老师,很胖,肚子很大,只知道姓王。这两个老师的侵犯发生在9月,她刚上六年级。
思思回忆,9月开学后不久的一天,那个胖子老师叫我去他那里看电脑,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把我的衣服脱掉……另外两次,一次是在教室里面,人都走了,他把所有门都关了,在里面做那个事。还有一次是在早上,我上楼的时候,他把我拉到办公室,也做了那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