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油进口权公司排名,央企独占原油进口权(2)

今日新闻2018-10-28王华老师


  2010年5月中旬,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资格招标,共6家民营或地方企业中标获得150万吨储备指标。当时的主要存储方式是支付租金的第三方合作方式,政府与企业签订两年租赁合同,每月每立方米租金统一为17元。当时中标的企业拥有燃料油储罐资源,库容能力正好在近150万吨左右。
  
  浙江天禄集团也在2010年中标企业之列,那么此次该企业再次获得储备指标是单纯地续租还是更进一步地加入到原油进口的市场份额中去?商务部国际贸易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微博)表示,既然该企业为原油仓储企业,并且颁发的是仓储牌照,那么其后的经营二字指的就是该企业围绕仓储业务进行的经营活动,不应包括上游的进出口贸易,如果包括,那么商务部一定会明确地给出具体配额。
  
  而正是因为没有配额二字,2010年入围的仓储企业,仓库近乎成了空仓。
  
  我们曾经和这些获得到仓储资格的企业进行过交流,得知这些企业在获得资格后却几乎一滴油也没有存,大部分仓库是空着的。朱春凯说。
  
  2010年6家民企获得储油资格后的2011年,我国民营石油企业仓储能力就增加到了3000万吨,码头吞吐量在2500万吨。但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赵友山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些仓库由于没有原油进口的配额,大部分处于空置状态。
  
  民企买油的多方桎梏
  
  38号文不废止,民企仍难对进口油有直接处置权。
  
  这个把民企拒之门外的却又是一个处于快速增长期的市场。
  
  8月13日路透社报道,2016年中国将至少新增1000万吨原油进口配额。笔者向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的求证均未得到确认的答复。但普氏能源向笔者提供的信息表示,国家发改委在2012年年底为国字头企业中国化工集团发放了2013年进口1000万吨原油的配额。
  
  然而,民营炼厂显然迎不来这样的好运。
  
  与浙江天禄集团同样存在配额困境的还有黑龙江、山东的一批民营炼厂。2012年山东地方炼油厂的一次炼油能力达到了4500万吨/年,企业数量占全国的34%,加工量占全国的8%~10%,成品油产量占全国的5%~6%。但是相关数据显示,国家每年给的原油配额中仅有179万吨,并且十年来几乎没有变化。
  
  山东省炼化工业协会的相关人士告诉笔者,即使是在拥有几处大油田的东营,炼厂也拿不到油田里的油。
  
  既不能进口,也拿不到国内的油,大部分炼厂获得油源的办法就是从国外进口燃料油。或许是国外企业看准了国内民营炼厂无法进口原油的困境,纷纷将燃料油提价,导致提炼效率较原油低、污染大的燃料油往往还比原油每吨贵出1000多元。
  
  2009年,山东省对外发布的《山东省炼化工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山东省将积极争取国家增加该省原油计划指标,放开对该省地方炼化企业加工进口原油的限制,给予该省每年1000万吨的原油非国有贸易进口资质。但该《意见》最终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复。
  
  除了配额方面的桎梏外,现有的原油进口管理政策也为民企海外找油竖起了一道玻璃门。199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38号文)。该文件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中石油、中石化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民企在进油的实际过程中,必须持有中石油和中石化同意购买地炼企业利用非国营配额的原油并安排生产的书面文件,海关才批准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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