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由招生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应学科的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专家组,按照报名条件,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考核资格。发表论文和发明专利者由相关学科专家当面或电话审核。具有考核资格学生名单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
2.缴费。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全省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4〕76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00元/人。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2016年5月25日前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3.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为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
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13—14日,考核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4.公示合格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1:1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示,同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自主招生的具体安排。
五、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获得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正确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生计划。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自主招生计划单列,不占用各省来源计划。
3.录取原则。
获得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
4.录取专业确定原则。
录取专业按照数学物理类、化学生物类、人文社科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四个学科分类设定(见附件2)。对符合录取原则且体检合格的考生,须按照符合报名条件所属学科填报专业志愿,根据其专业志愿(以高考志愿为准,以下同),择优确定录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