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招生简章,湖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4)

湖南自主招生2018-06-02王新老师

5.公示

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分别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资格条件、报考专业、考核成绩、合格标准、拟录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且填报对应专业,即可被我校录取。

六、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3月5-31日

2.初选结果公示时间:4月30日

学校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初选入围考生名单。

3.考核报到时间:6月12日

4.考核报到地点: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5.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

考试费: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核定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自主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08]85号)规定收取考试费200元/人。考生于5月30日前在网上缴费(http://xysf.hnu.edu.cn/)。

6.考核时间:6月14-17日

7.考试结果公示时间: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七、监督机制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将明晰试点定位、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管理;杜绝在招考、录取过程中出现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舞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失职渎职行为。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组考;相关学院负责业务主考、其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与考生申诉。

八、其他

1.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录取的学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水平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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