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抚政策上突出"三项优惠"。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今年又将三本毕业生士兵也纳入了提干范围。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可选拔保送到院校学习,培训结束后提拔为干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入党考学、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大学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士兵经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可享受由中央财政实施的一次性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名每学年最高可达到6000元。记者:征集在校大学生有哪些规定和要求?刘司令员:今年重点突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征集。对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报名应征的,应鼓励其完成学业后再应征。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到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记者:今冬征兵征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刘司令员: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有关征兵工作具体政策规定,可向市、县(区)兵役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