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对于可以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能低于本校非艺术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普通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29、“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0、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各批次不同志愿栏一般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预科班”顺序投档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与该校其他同科类计划同批录取,空军和民航飞行学员招生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进行。
“国家专项计划”中需要面试的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自主招生”志愿投档前进行;“地方专项计划” 录取与本科一批“非定向”平行志愿院校同时进行。
31、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需政审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院校招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空军飞行学员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有关单位或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其他计划(含机动计划、定向就业计划等)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投档时,平行志愿将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各科类投档数量按其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