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2018年在湘分专业招生计划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与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阅读我省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和有关高校招生简章专业及录取分数线结果通知书查询方式说明,特别要详细了解报考高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不要盲目填报。
各市州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举办考生填报志愿培训班,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组织考生统一填报志愿,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咨询指导,但不得为考生指定志愿学校。严禁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和《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以及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www.hneeb.cn)、“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填报志愿的相关信息。
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另设“民航飞行学员”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本科提前批设“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志愿栏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一批设“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二批设“非定向” “定向”“预科班”志愿栏;专科提前批设“直招士官”和“其他院校”志愿栏,其中“其他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
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办法按《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7〕35号)的规定执行。
“民航飞行学员”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中,“军事院校”志愿栏设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非定向”志愿栏和“国家专项计划(提前批)”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定向”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