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2018年统一高考。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农村户籍信息由考生在签订协议时提交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3.体检合格,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无医学类专业不宜就读的疾病”的规定。
如报考考生提供信息不实,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学校
2018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为568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招生计划492人,中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招生计划76人(见本文末附件)。
承担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和招生计划分别为:南华大学50人,吉首大学100人,湘南学院120人,长沙医学院62人,湖南医药学院60人,邵阳学院100人;承担定向培养中医学专业的高校和招生计划为湖南中医药大学76人。上述招生计划均纳入各高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录取与签订协议
今年我省定向医学生招录工作按照考生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进行。市县教育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要配合做好定向医学生招录工作的宣传。
定向医学生招生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其志愿设在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内,并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按照各县市区用人需求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生源不足时,可在招生学校所在批次最低控制线降低20分内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名单。降分后生源仍然不足时,先在本市州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统筹调剂;本市州无法调剂的,再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直至完成计划。
招生学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志愿和成绩信息确定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及生源情况及时报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管理局。由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局将预录名单通知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县市区做好预录学生的协议签订工作。
鉴于今年的招录计划均经过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家单位共同协商研究确定,预录的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按国家统一制订的样式,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由考生、招生学校、定向就业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编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方签订,一式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