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真正做到让制假者闻风丧胆,谈何容易!有人总结“打坛”的生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纯粹的个人打假,在流通领域购假索赔;二是公司打假,接受厂家的委托,帮助厂家调查假货源头,配合执法机关联手打假;三是两者相结合,一边从事公司打假业务,一边有选择地打假索赔,借此赢得媒体和舆论的支持,并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团队。与其说是打假的“三种方式”,倒不如说是“三个阶段”更贴切,因为这些职业打假者都经历了这三个阶段,他们也因此从“一匹狼”变成了“一群狼”,从“打假个体”变成了“千万资产的公司老板”—只是这个过程太坎坷。
那么,问题来了。
职业打假是为了逐利,至少会被贴上逐利的标签,那么它最具杀伤力的武器之一—公义,便会被蒙上一层暧昧的色彩。甚至打假人也渐渐从媒体的宠儿沦为非议的对象。《南方周末》记者就曾对“职业打假第一人”王海笑言,你现在已经被“毁容”了。王海苦笑回应:我知道,无所谓。但他接下去的后半句,更令人深思:“我们最大的作用就是启蒙,这个作用早已实现,我没有太多的奢求。”每个人都要生存,职业打假获得丰厚回报,有利国家,有利他人,有利自己,何乐而不为?
一个诚信有序的社会,本不该有职业打假者的饭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是每个消费者可以随时拿起的“武器”。
但是因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市场诚信缺失、监管缺位,使一些职业打假者一夜成名。这不是打假者的荣耀,而是文明社会的尴尬。
如今,国家发重拳打击制假贩假,更多的消费者和职业打假合纵连横,让制假售价的空间越来越小。“职业打假”终会退出历史舞台。但是,他们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却潜移默化地促成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维护着消费市场的清明诚信。
所以,我要为职业打假点赞。为他们的公益、诚信和责任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