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提前批志愿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7月11日,“贫困专项计划”7月14日,本科一批7月21日,本科二批7月27日。
本科提前批志愿(含该批的贫困专项计划)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7月11日,“贫困专项计划”7月14日,本科一批7月21日,本科二批7月27日,本科三批8月5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4日、第二次8月17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或修改志愿。
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另设“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贫困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的,其高考成绩(含优惠分)须达到本科三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所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精品课)、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四科中的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本科提前批设“空军飞行员(含飞行国防生招生,下同)”、“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下同)”和“非军事院校”志愿栏,其中“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贫困专项计划(提前批)”和“定向”志愿栏;本科一批设“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非定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二批设“非定向”、“预科班”志愿栏;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
本科提前批中的“空军飞行员”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军事院校”志愿栏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中的“非定向”志愿栏和“贫困专项计划(提前批)”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设“本省属院校音乐、美术专业(不含湖南师大中外合作音乐专业)服从”、“湖南师大中外合作音乐专业服从”、“本省属院校音乐、美术专业(含湖师大中外合作音乐专业)服从、均不服从”四个选项]。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的“非定向”志愿栏和“贫困专项计划”志愿栏均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专科提前批的“非定向”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下的“定向”志愿和本科一批中的“定向”志愿栏各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中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本科一批的“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栏设5个学校的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中的“预科班”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的“民族班”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