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湖南省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术能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一)外省户籍农民工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除上述三项报名条件外,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还必须符合“从高中一年级开始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学习,取得学校地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的条件,其父母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包括就业信息、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等)。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校,下同)毕业生必须符合“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连续学习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学校身份”的条件。
(2)在湖南定居并符合注册条件的外国人,持有湖南省公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可以在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注册点注册。
(3)在我省高中实际学习,符合大学青年班(中国科技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人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中毕业生,可根据招生机构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考生需要参加全国文化课程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仅作为高校青年班或数学人才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其他类型高校招生的依据。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必须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但两者不能同时报名;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5)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教育资格的大学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3.在高等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欺诈手段报名,非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一考试、省统一考试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并在暂停期间处理的;5.有关部门因违反刑法而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6.其他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
(7)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8)已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不得同时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