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在读期间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品学兼优者,可参评奖(助)学金,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八、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湘政办﹝2009﹞57号)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长人社发﹝2014﹞68号)精神,我校大学生统一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学制一次性缴纳,每生每年90元。同时,根据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教育系统学生保险业务代理工作的通知》(湘教通﹝1999﹞33号)精神,学校同意经湖南省教育厅关工委认定的大学生平安健康保险业务部门为新生办理平安健康保险业务,凡自愿参加者,按学制一次性缴费,每生每年60元。保险手续及保险费缴纳在报到当日办理完成。
九、新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住宿楼栋及床位将在各学院QQ群里分班分专业公布)。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2]349号)精神,学校后勤服务集团组织经湖南省质检局等部门认定的质量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迎新现场设点提供床上用品和军训服供新生自行购买,物品清单及价格见《告新生家长书》。
十、学校建设了一卡通“金穗校园卡”系统,校内餐饮、超市、澡堂等消费及图书馆借阅、楼栋与寝室门禁、机房出入等均基于一卡通系统运行。新生报到时在所在学院迎新点免费领取“金穗校园卡”及使用指南,并凭“金穗校园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十一、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校在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和园艺园林学院开办了“卓越现代农业创新实验班”,在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和农学院开办了“卓越现代农业创业实验班”;在商学院开办了“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教学班,在经济学院开办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实验班,有需要就读上述相关专业实验班的新生,可与相关学院联系(见附件2),或登录湖南农业大学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