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是公司所在辖区的区公安分局或者是梅林办证大厅,您可别公司在南山,住宝安就跑宝安去办了,会白跑的)
四、签注种类
赴香港个人游签注:三个月一次或一年一次有效签注,每次在香港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五、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或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
公安机关需对材料进行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证时限。
(深圳速度一般会比较快,一般要不了规定期限,这一点还是值得称赞的。)
六、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本100元
赴香港个人游一次有效签注 每项次20元
七、其它事项
(一)公安机关不接受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未实施按需申领护照地区人员的申请。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由公安部核定发布,可登录深圳出入境便民网(www.sz3e.com)查询。
(二)公安机关在核实申请户籍信息时,如申请人户籍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申请结果。
(三)申请人每次申请需本人亲自前往受理机关提交申请。
(四)请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申请表,所提交复印件需用A4纸同比复印,并按顺序装订。
八、温馨提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的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全市各区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或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选择下列方式查询:
(一)信息咨询服务热线:95000100、96897。
(二)登录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gdcrj.com(省厅)或http://www.sz3e.com(市局)。
本须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解释并保留变更的权利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梅林办证大厅
咨询电话:96897、95000100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凯丰路和梅林路交汇处
罗湖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