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迁移手续

户口政策2018-11-27李一老师

  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凡户口迁移者需先到镇公安分局查询(镇内互迁农转农的除外),领取相关资料、表格。镇外迁移者带齐两地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资料到先到本社区计生办填写《申请入户(迁移)婚育情况调查审批表》;

  2、迁出地村(居)、镇(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其婚育情况后审批、盖章;

  3、迁入地村(居)、镇(区)计划生育部门审核是否同意接收并盖章;

  4、镇内互迁、镇外迁移者都需到社区治保会审批、社区居委会盖章、公安局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广州户口迁移手续

  .一、办理需要资料

  1、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合同必须盖房产交易所鉴证章)、银行按揭合同原件及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或房产地产预告登记证明、经房地产交易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毕业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

  4、《户口迁移证》;(如果是市内迁移的话,开一份同意迁出证明代替)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集体户口卡原件;

  7、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回执及照片二张。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携带办理需要资料1-3项到人才市场办理借出集体户口卡原件后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二步:携带以上所述的相关资料原件到迁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三、注意事项

  1、集体户迁到个人房产时,先咨询一下迁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你所在的楼盘是否可以入户了,千万不要未咨询就贸然去办理,因为新楼盘往往会因为未收楼,或门牌号未定好等原因不能入户。

  2、如要搭户,必须是直系亲属才可以搭户,否则不可以搭旁系亲属或是朋友户口。个别入户办理部门需要单位接收证明,所以要准备好单位接收证明。

  深圳户口迁移手续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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