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办理地点
新乡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
电话:0373-5031265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文化路
新乡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
电话:0373-3060510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
新乡市公安局卫东派出所
电话:0373-3384134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北)35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