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大庆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2)

户口政策2018-07-27李一老师

大庆市公安局近期下发的《大庆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工作细则》,对户口迁移条件都做出了哪些具体规定?近日,大庆市公安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了大庆最新户籍政策。

办理户籍业务。

市外户口迁入16种渠道可落户

“市外户口迁入事项,由居住地所属分局、县局户籍大厅(派出所)受理初审后,告知申请人向社区民警登记居住信息,由社区民警核实居住情况并录入社区警务工作平台。户籍民警查询社区警务工作平台登记信息属实的,履行审批程序,办理落户手续。对登记地址信息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所有权证》不一致的,及时与社区民警联系核实;对无登记信息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向社区民警登记录入居住信息。”据大庆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户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刘广志介绍,市外户口迁入大庆,可通过以下16种渠道:

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市外户口人员在大庆市各行政区和市辖县所属城镇地区居住个人产权房屋或合法租赁房屋居住的,可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居住共有所有权房屋,共有所有权人为兄弟、姐妹关系,或者父子、母子关系,原籍能够提供相互关系证据材料的,可以同时办理具有稳定住所落户,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产权人为户主,共有房屋所有权人为户内成员;寺庙、宫观出家人员的户口迁入,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落户。

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落户:大庆市高校录取市外户口新生入学或研究生新生入学,可依据本人意愿,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大庆市单位接收市外户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市属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各区(县)所属单位凭区(县)人社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

军转干部落户:军队(武警部队)干部转业分配到大庆市单位工作的,凭市人社局军转办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办理落户。

现役军人家属随军落户:驻军(武警部队)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经师(旅)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超过18周岁的在校高中生需提供教育部门的证明及学籍簿)可以办理落户。

退伍士兵(含变籍安置)落户:入伍前户口为大庆市的退伍士兵,以及民政部门批准变籍安置的退伍士兵,凭市民政局安置办出具的《退伍军人落户通知书》、《变籍退役士兵落户通知书》办理落户;入学前户口为大庆市的异地入伍大学生,选择退伍后回原籍安置的,凭市民政局安置办出具的《退伍军人落户通知书》、入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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