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结婚证;
4.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5.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身份证;
6.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7.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表决同意书(城市迁往农村)。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1.外埠人员投资社会公益事业落户、异地入伍符合安置落户条件的士官及未婚退役士兵落户
2.经省公安厅批准的归国港、澳、台胞办理落户
3.原籍既不在我市,也不在我市注销户口的,但回国后在我市就业的留学人员办理我市户口
4.技校学生毕业落户
5.外埠人员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使用市区劳动力30人以上落户
6.委托经营、租赁我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人员纳税
7.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
8.在我市以专利、科研成果作价投资入股人员落户
9.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人员落户
10.科技特殊人才、特殊贡献人员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