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6窗口的工作人员张科可,主要负责人才新政中毕业生租房及生活补贴(办事指南中28项办理事项的业务咨询和前11项)的业务办理。张科可介绍,在今天上午的办理中,办理和咨询的重点是长沙市高校毕业生落户、租房和生活补贴,人才购房和人才购房补贴申领四项办理事项。
今天上午,张科可总共成功办理10来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人所带证件不全。张科可说,租房和生活补贴是窗口今天上午主要办理的业务。因为相应的门槛较低,符合条件的人群较多,基数大,大部分都符合条件,但之所以今天上午办理成功人数不多,是因为办理条件中需求一定要有社保卡和对应的社保帐号。因为申报条件中要求在长工作,而其审核方式其中有效的一种方式,即为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而拥有社保卡。
A45的工作人员李妮提到,因为购房补贴针对的人群是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门槛较高且需要专门到住建委去办理,在今天的咨询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和“6月21日”这一重要时间点有关,办理此补贴需要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签订购房合同时间)均在6月21日以后,前来咨询发现自己缺乏条件的或是因为落户时间或者购房时间在6月21日之前,或是因为尚未办理落户。
关于人才购房补贴,在今天前来咨询办理的人中,可能最“委屈”的是原本来自外地,现在在中南大学博士毕业且已在长沙购房的熊慧文先生。作为中南大学的博士,毕业后进入长沙的一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他今年在长沙落户并且购房,原以为自己符合高校毕业生生活租房和生活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各项优惠政策的标准,然而却因为上述所有行为的时间均在6月21日前,即《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文件发布前,导致错过了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机会,最后只能享受到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优惠。
落户在这四个窗口主要是引导和咨询的作用,办理需在二楼的d9-d12窗口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直至下午2点,这些窗口落户办理取号人数已达400个,达到了当天工作量的饱和,之后的前来报名的人群只能在明天再来取号办理。
购房方面,由于520新政对购房出台了限购的政策,在这次人才新政中放宽了限制。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限限制,即不必为购房而特意迁户口至长沙,也不必缴纳一年的社保和个税,相关业务仅能在政务中心A45-48咨询,需要到住建委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