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级领军人才
省“千人计划”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市高级专家;市“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四、市级领军人才
市“330海外英才计划”B类、C类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省“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及以上层次高技能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五、高级人才
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省“首席技师”、省级技术能手和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课题或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完成人)的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