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制
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
积分落户制度已经在北京、天津、广东等诸多省市实行。落户者的分值计算分别包括其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工种、服务年限、纳税额度等诸多指标
厦门落户政策是这样的↓
五取消:
1、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2、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3、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4、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5、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
四限制:
1、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岛内5年,岛外3年)
4、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其他可落户情形:
同时满足5个条件外来人口落户:
1、持有厦门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至少满5年(岛内需满8年,岛外需满5年)
2、参加厦门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租房不算);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注意:在办事满5年或8年期间有间断办事的,间断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个月。这个年限由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认定并出具证明。岛外的由岛外各公安分局户政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
表彰性落户:
在厦门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见义勇为英雄”的荣誉称号、“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厦门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