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建立
积分落户制度
此次陕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包括4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不少内容和以前相比,都有了明显的创新和变化。
亮点
1、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成为历史
全省在6月底以前实现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陕西省将成为历史,今后陕西省每一位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西安交通大学社会学教授悦中山认为,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后,以前是农业户口的居民在人身意外死亡赔偿问题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方面都将与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努力实现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一个重要的目标。另一个重要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2015年陕西省计划建成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陕西省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
亮点
2、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共享
全面放开了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凡是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同时放宽市辖区落户条件:在陕西省市辖区(西安市市辖区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1.有合法产权住所;2.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并连续居住1年以上;3.有合法稳定就业并交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西安市的户籍制度改革,还将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建立和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这就意味着,以后不再以户口论身份,持有居住证即可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医卫服务、社会福利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