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书面申请(父母双方同时签字,若一方下落不明,提供派出所社区民警签字的走访调查材料);
4、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注:若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之后报户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具新生儿母亲住院分娩病历病案证明。
办理流程
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