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随迁家属(年满18周岁的)失业证或退休证,仍在校读书的学生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调入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
15、南宁铁路局工人(职工)调入。所需材料:
(1)南宁铁路局劳动卫生处发的工人(职工)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3)调入单位的人事命令(原件及复印件);
(4)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家属(指年满18周岁以上的)的失业证或退休证,属在校读书的学生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6、中直、区直单位招工。所需材料:
(1)中直、区直单位主管厅(局)签发的招录工人(职工)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3)广西区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驻邕中、区直单位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及《录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参加单位社保的登记本(原件及复印件);
(5)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
17、南宁市市直单位招工。所需材料:
(1)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招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3)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及参加单位社保的登记本(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
18、录用国家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干部)。所需材料:
(1)区、市人事部门或区、市组织部发的录用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单位招录干部)通知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3)当事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的接收证明。
19、学生毕业分配(或毕业改派)的(这里指的是去学校读书时没有把户口迁到学校或毕业后已经把户口迁出学校并已经落好户的学生)。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