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广西户口迁移手续所需材料(2)

户口政策2018-07-15王新老师

⑷已婚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⑸本人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及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⑹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工作满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及已参加养老、失业保险证明;

⑺租用用人单位住房证明;

⑻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的暂住证或暂住证明。

3、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需来本市投靠入户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可申请办理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所需材料:

⑴夫妻双方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⑵申请入户人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⑶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⑷申请入户人(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系城镇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待业证或失业证、下岗证等无业证明。

4、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申请迁来本市投靠子女入户。所需材料:

⑴申请入户人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⑵被投靠人(子、女)书面申请报告;(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⑶申请入户人原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的身边无子女证明;

⑷申请入户人、被投靠人(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⑸申请入户人属夫妻双方来投靠子女的,要有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⑹申请入户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公安派出所证明或出生证)

⑺属城镇非农业户口的申请入户人,要有退休证、下岗证、失业证或无业证明

5、本市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O周岁,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申请一名子女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子女)迁来本市投靠父母的入户。所需材料:

⑴申请入户人(子、女)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属未成年人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的,应有其父或母的书面申请报告)

⑵被投靠人(父、母)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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