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户籍管理条例全文,户籍规定制度及户籍中心电话(3)

户口政策2018-06-04三水老师

解读

省教育厅厅长朱清孟在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表示,要在教育公平上多下功夫,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

朱清孟提出,要“兜底线,保障每个孩子都有学上”。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在承认地区、城乡间在经济发展、自然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的前提下,为每一个孩子都提供一定标准的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他们都有学上。

根据《意见》,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仍将采取“两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据了解,近些年,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保持年均百万以上的增长,截至2013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在1200万人左右,这些随迁子女超过80%在公办学校就读。

在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的同时,朱清孟强调,还要“落实好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

社保

进城上班随同单位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意见】

把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单位就业的,随同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当地的失业保险。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解读

目前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确实还存在一些与户籍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于无固定职业的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在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主要险种时,其中不少都涉及户籍问题,即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对于很多人关心的新农合与居民医保统一的问题,还涉及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必须依户籍类型不同而参保的情况。

根据《意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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